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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定甲感居家治疗原则六类人不宜居家治疗

2009-7-13 14:32| 发布者: 舒云| 查看: 18| 评论: 0|原作者: 孟庆普|来自: 健康报网

  《广东省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居家治疗指引》日前下发。根据广东省卫生厅下发的该《指引》,小孩(小于5岁)、老人(大于65岁)、孕妇、心脑呼吸系统疾病患者、免疫缺陷基础疾病患者、长期服用阿司匹林等体弱患者,一旦确诊患有甲型H1N1流感,不建议居家治疗,而应到医院隔离治疗。除上述患者外,症状加重者,如出现高热不退、气喘或胸闷等,需立即转到医院治疗。

  《指引》指出,轻症患者一般可以居家隔离治疗。治疗措施包括:在家中隔离治疗直至出现症状后7天,病程超过7天者隔离直至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。隔离期间禁止离开住所。患者居家治疗全过程要落实医生跟进指导用药和感染控制。居家治疗的病人活动时,要戴上医用口罩,经常用肥皂水洗手,与别人讲话距离不小于2米。患者最好安排有独立厕所的房间进行隔离治疗,住所要开窗通风,居家隔离期间不宜使用空调。儿童患者居家隔离治疗时,家长应指导孩子合理作息、合理饮食,避免过度疲劳,降低机体抵抗力。

  家庭成员要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。如有发热、咳嗽、咽痛等症状,应立即到所在社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看病。

  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居家治疗时,医疗服务须及时跟进。负责跟进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地段医院,须向每个居家治疗的确诊病例发放健康告知卡,以便患者主动联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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