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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懒汉,其实也是一种公民权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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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11-10 17:08:2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FONT color=#153702>日前,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在接受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专访时表示,不能以“养懒汉”否定社保功能。治懒汉要靠管理监督。(人民日报海外版11月6日第5版:《不能以“养懒汉”否定社保功能》,原文附后)<BR><BR>自从实行低保政策以来,“养懒汉”之说时有所闻。为此,不少人忿然不已,说什么的都有,甚至因此对社保制度的公正性表示怀疑。<BR><BR>但在我看来,当懒汉吃低保,其实也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之一。从宪法到劳动法,都规定了公民享有平等参加劳动的权利,并没说不参加劳动者将受到何种处罚。这就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,公民也有选择“当懒汉”的自由。<BR><BR>何况,在当下劳务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势下,失业率在一些地方居高不下,再就业难上加难,再加之不少用人单位百般挑剔,歧视性花样层出不穷,不想当懒汉还真难。<BR><BR>比如,人家只招三十五岁以下的,哪怕你某方面技术再好也是白搭。又比如,你年龄、学历、从业经历等等都符合要求,可人家专招未婚女性,咋办?走投无路,当然只好赋闲在家“当懒汉”,硬着头皮吃低保。<BR><BR>当然,真正游手好闲的懒汉还是有的,但实际上并不太多。吃低保每月才有那么一两百块钱,而眼下一罐煤气就得八九十元哪,当懒汉的日子未必就蛮好过?政府部门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懒汉们一个个被活活饿死吧?<BR><BR>所以,不管是真正意义上的懒汉,还是被逼成的“懒汉”,都有生存的权利,旁人无权对他们吃低保妄加指责。</FONT><BR><BR><BR><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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